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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韩非子原文及译文对照34句文案

2023-09-25 15:18:25 来源:精选韩非子原文及译文对照34句文案 点击:59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对照

1、1-12年级208篇古诗文学习指导(友情链接)(韩非子原文及译文对照)。

2、    上述《大清律辑注考释》最初的内容是《刑律》第二篇《人命》和第三篇《斗殴》两部分。这是因为这两部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故在注释上也最为充实。《名例律》为律例之总则,因此是最重要的部分。但正因为是总则,所以这一部分的文字十分抽象,枯燥无味。如果不结合具体的犯罪行为,实际上很难理解。《吏律》和《户律》中的很多条文几乎很少被援引,注释不仅简略,而且乏善可陈。实际上,虽然对那些很少援引的条文也施以相应的注释,但明显是那些经常被援引的条文毕竟经过了多次研议,注释的水平也相对较高。因此,笔者认为,在附上《名例律》概要的前提下,对包括前述《人命》《斗殴》两部分在内的整个刑律部分进行翻译和介绍不仅在篇幅上相对适中,而且也符合介绍传统中国法典的目的。 

3、而遇敌则为雄;鸣晓亦早于他者。人誉之为“天鸡”其术传于其子。

4、    明律自奉敕编纂至洪武三十年(1397)最终确定为止,参与编纂的官僚们应该进行过相当程度的法律研究和讨论。但是,明代初年并无全面的法律议论,也很少见关于法律的著作。当公布了明律的最初版本时,除去为了使庶民周知颁布了内容十分简单的《大明律直解》之外,明朝并没有公布官方的注释,对于期待官方注释的意见采取了拒绝的态度。通常的理由是,明律的条文简洁明快,没有必须特意准备注释书,如果有注释书的话甚至可能会导致某些人的曲解和乱用。 

5、长达一千里的堤坝,常常会被一个蚂蚁洞弄决堤。

6、許多早期文獻曾經已作為歷代學者的研究對象。這些學者的注釋本經常可以為我們提供重要的線索讓我們更瞭解原典的意義和內涵。但為謀一個原典段落找出對應的注釋本段落經常十分費力,尤其當注釋本作者已改變原典段落的順序或使用不同排順的底本時。因此,當資料庫既包括原典文獻又包括此原典的注釋本時,系統將會在原典段落旁邊提供至注釋本對應段落的連接。要顯示對應的注釋內容,只要點擊圖標即可。

7、修养心志之始,定要先安定自己。自己意志安定了,意志才坚定,有了坚定的意志才能有神威。神威固守,才能调动一切。

8、A.“庄子和远行的鸟一样,善于飞翔”用拟人的手法形象地描摹了庄子的文章语言的特点和庄子的人格精神。

9、曾子的妻子上集市去,小儿子跟在后面哭泣。孩子母亲说:“你回去,等我回来给你杀猪吃。”她去集市回来,曾子打算抓猪来杀。妻子阻止说:“不过是和小孩开玩笑罢了。”曾子说:“小孩可不是开玩笑的对象。小孩没什么才智,要靠父母作出样子才会跟着学,完全听从父母的教诲。现在你欺骗了他,也就是教儿子学会骗人。做母亲的欺骗孩子,孩子就不相信母亲了,这不是进行教育的方法。”于是就把猪杀掉煮了。

10、C.儒家崇尚仁慈亲和、彬彬有礼、从容中道,主张凡事要合理、合时、合情;道家崇尚质朴无华、超然自得、少私寡欲,主张保持人的真性情,厌恶人世的繁文缛节、权诈智巧。

11、五天以后,桓侯浑身疼痛,赶忙派人去请扁鹊,扁鹊已经逃到秦国了。桓侯不久就死掉了。

12、本段韩非阐述由此而产生的对下属赏罚的执行程度与必要性。

13、C.第三句写出了虽然范增尽力为项羽出谋划策,但是项羽一意孤行,纵使范增再有才能也无处施展。

14、韩非的人性论,并非继承荀卿的性恶论,因为荀卿认为人性好利是恶,需要改恶从善。韩非认为人性好利,无需改变,君主可以通过赏罚的手段来利用它。韩非是继承了慎到和《商君书》的人性好利思想。他认为人的好利的本性首先出于人的本能需要,但他又指出,人性是随着历史发展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当今之世人人都好利,各种人与人的关系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利害关系。至于君臣关系则更是利害关系了,他在《难一》中更具体地把它看成是一种买卖关系,说:“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这就是君臣在进行“死力”与“爵禄”交易。

15、韩非认为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一是人有认识世界的能力,他说,人依赖天生的眼、耳等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来感觉和思维客观世界。二是天地万物都有所以然之道、所以然之理和事物的性质、形状,可以为人的这些器官所感觉和思维。韩非认为事物的道理是不容易认识的,要深思熟虑,而思考时,又必须完全客观,才能

16、三人成虎:魏国被赵国打败了,因此魏国的太子和大臣庞恭将要送到赵国的首都邯郸,充当人质。临走时,庞恭对魏王说:“要是有人跑来向你报告,说大街上跑出来一只老虎,大王相信吗?”魏王摇头说:“我不相信。大街上哪里来的老虎?”“要是接着有第二个人跑来报告,说大街上发现了老虎,您相信不相信?”

17、  赵襄主学御于王子于期,俄而与于期逐,三易马而三后。襄主曰:"子之教我御,术未尽也?"对曰:"术已尽,用之则过也。凡御之所贵:马体安于车,人心调于马,而后可以进速致远。今君后则欲逮臣,先则恐逮于臣。夫诱道争远,非先则后也,而先后心皆在于臣,上何以调于马?此君之所以后也。"

18、远溯古史可以知道,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主张在礼与教化的基础上建立社会秩序。在周王朝权威趋于衰弱、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孔子试图以周公制定的礼为行为规范,重塑天下大乱的社会。孔子学说在他身后得到了继承,但是在旧有秩序面临崩溃的战国时代,所谓的诸子百家为了建立新秩序都在四处游说。其中,以商鞅和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主张,应该通过平等的、有广泛适用性的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19、不修养心志,“五气”就不稳固;“五气”不稳固,思虑就不畅达;思虑不畅达,意志就不坚定:意志不坚定,反应就不快捷;反应不快捷,就会失掉信心,心气就会虚弱;如果心气虚弱就会失神丧志。如果失神丧志就会精神恍惚,精神恍惚,“志”、“心”、“神”三者就不协调了。

20、    晋在制定泰始律之后,明法掾(执掌刑罚的廷尉的属官)张斐向朝廷献上了自己所作的注释。张斐的注释有一部分由于被《晋书·刑法志》引用而流传至今。其中包括法律上的一些固有概念,如“故”(故意)、“失”(过失)、“造意”(首谋)、“谋”(二人以上策划)、“赃”(违法所得),以及年月的计算方法和加重量刑时的规定等。以后的唐律和明清律继承了这些要素。此外,参加编纂泰始律的杜预(因注释过《春秋左氏传》而闻名)也注释了律文。南朝继承了晋的法律制度。由于张斐和杜预的解说中存在一些不一致之处,故南齐武帝下令在比较两个注释异同的基础上统一注释。梁朝和陈朝继承了这一成果。北朝方面则如前所述,数次改定律文并直接地影响到隋唐律。 

21、正因为《韩非子》,对中国社会政治和思想学术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既是研究韩非及其后学的重要史料,又是我们现代人学习借鉴的第一手材料,所以今天我们编着了《韩非子精粹》一书,书中选录了《韩非子》中广泛流传的大部分着名篇章,目录仍然采用通行本的编排顺序;每篇文章都按文意分段加以注释、译文,篇首有题解、篇尾有评析,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全面深入地解读了韩非的思想。

22、    但必须承认,唐代以后,律学作为一个学术领域中的权威地位逐渐下滑。唐宋时期,科举考试中虽然设有明法科,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也未再出现汉代和魏晋时代那样有鸿儒大家研究律学的现象。研究律学的人,主要是那些出于职业需要的官僚。对于普通士人来说,既然律学并非出身立世的常识,也就不是值得重视的必要学问。 

23、  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君;虚静无事,以暗见疵。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知其言以往,勿变勿更,以参合阅焉。官有一人,勿令通言,则万物皆尽。函掩其迹,匿有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保吾所以往而稽同之,谨执其柄而固握之。绝其望,破其意,毋使人欲之,不谨其闭,不固其门,虎乃将在。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贼乃将生。弑其主,代其所,人莫不与,故谓之虎。处其主之侧为奸臣,闻其主之忒,故谓之贼。散其d,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国乃无虎。大不可量,深不可测,同合刑名,审验法式,擅为者诛,国乃无贼。是故人主有五壅:臣闭其主曰壅,臣制财利曰壅,臣擅行令曰壅,臣得行义曰壅,臣得树人曰壅。臣闭其主,则主失位;臣制财利,则主失德;行令,则主失制;臣得行义,则主失明;臣得树人,则主失d。此人主之所以独擅也,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

24、指惩罚和奖赏应一视同仁,不应因人的地位不同而区别对待。

25、韩非论述了道、理、德自身及其相互关系,他说,道是自然界及其总规律,理是区别万物的特殊规律。他还说,各种不同的事物,各有其特殊规律,所有万物的特殊规律的总和,体现出了世界的根本的总规律。韩非又认为自然界万物所得于“道”而成为自己的内在性质的,是“德”。“德”是从“道”那里得来的,所以“德”是“道”的体现。

26、韩非讲“法治”,还数列了一大堆主张:“明君务力”,“举实事,去无用”,“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不务德而务法”,不“求贤智”,不“期适民”,“明吾法度,必吾赏罚”,“民智之不足用”等。归总起来说无非是注重实力、强调功利、推行强权政治。就其积极方面而言,是当时“争于气力”的现实在意识领域中的一种反映,但可以看出韩非是轻视民众的智慧和力量的。

27、《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中,子路在回答孔子的提问时,说希望通过三年努力达到的治国理想是“                  ,                  ”。

28、“孔、墨之后,儒分为墨离为三”,文章开头便从儒、墨两派的历史流变说起,接着指出都因为“取舍相反、不同”,已难判定是否“真尧、舜”、“真孔、墨”。韩非说:“无参难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不用事实加以验证就作出判断是愚蠢,不能确定事物的真相就把它作为依据是欺骗。在韩非眼里,“显学”不过是“愚诬之学”。韩非这里提出了著名的“参验”论,以之作为检验是非的标准。《奸劫弑臣》篇亦有曰:“循名实以定是非,参验而审言辞”,必须考察名称和实际是否相符才能判断是非,只有通过比较验证才能判断言辞是否正确。儒家等学说祖述“先王”、“必定尧、舜”的言论就是未经“参验”的“妄发之说”(《问辩》)、“杂反之辞”。这种经验主义的“参验”论,是韩非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也是他在认识论上作出的重要贡献。

29、C.文章由鸟儿的飞翔想到庄子的“飞翔”,再想到屈原的“飞翔”,行文深入浅出,脉络自然清晰,内容丰富厚实。

30、B.“他的心灵戴着镣铐在飞”用比喻的方式生动地展现了屈原所描摹的理想世界中附着着其不自由的色彩。

31、传统中国;法理思维;清律;沈之奇;大清律辑注

32、日本宽政七年(1795)大阪书林柏原屋与左衞门刊《韩非子全书》

33、韩非创作的一篇散文主张以法治国的韩非。认为法律是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权和有秩序的社会所必须的条件,因此,必须明确立法制度和执法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