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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84句文案

2023-08-06 14:21:18 来源:精选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84句文案 点击:59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2、如果出现问题立马谈到赔偿问题上去,如果我是客户,我都会觉得厂家对自己的质量心里本身就没有底气,太快答应赔偿并不是处理事情的态度,反而会坏事!

3、我们让客户去检验到底具体有多少料有问题,到现在也没有给过来。感觉客户要求得太贪婪了,大家怎么看?(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4、PS:这一阶段有些特殊情况:比如我们卖的大闸蟹,如果是客户留的地址电话等信息错误,或者电话关机无人接听或者不方便收件等原因延误了比较长的时间签收,那由于大闸蟹是生鲜会导致死亡,那这个也属于收方客户的责任。但一般的货物不存在延误签收导致损坏的情况。

5、尽快找到问题发生的根因,产品或业务流程优化,避免后续类似案例再度发生,同时根据情况反馈给客户,以诚相待。(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6、Q: 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客诉,你会怎么做?

7、产品只有国内专利,被美国客户投诉侵权,如何处理?

8、根据客户的实际损失,结合自身的收益,制定三种方案(分别分析优劣势及可行性):①客户少损失或不损失,自己大损失;②客户大损失,自己少损失或不损失;③客户和自己损失共担;

9、  三是在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时,要依法、依规进行维权。可首先与销售商家联系沟通,小的瑕疵,可以让售后服务部门修理,大的问题,可以退换、索赔。如果协商不妥,可以向消费者权益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投诉。价值昂贵的商品问题或服务纠纷,可以委托律师来谈判,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收到客户的质量反馈后,第一时间表示惊讶,应该是表示极度惊讶,unbelievable!(这样,在客户的印象中,你们不是“惯犯”。他会觉得这种质量问题在你公司非常罕见!)一方面,这种态度,相当于给那些没事故意找茬的客户来个下马威,让他明白如果他确实是没事找事,很难占到便宜。(当然,如果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情况是真实的,你摆出这幅姿态,他后续的动作也会有所忌惮了);另一方面,这种态度,会让客户对你公司产品更有信心,觉得即使这次质量问题,应该是意外。平时大部分情况下,你公司的产品品质基本是没问题的。

11、对于“长尾巴”风险,企业可以通过事故发生制保单将其转嫁给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制保单是指在承保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的索赔,只要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在当地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内提出均可理赔。

12、那么,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主张多少倍赔偿呢?

13、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上述规定可知,不是所有的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都能适用“假一赔三”的赔偿标准,其前提条件是存在欺诈行为,即存在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故意对消费者进行欺骗和误导的行为。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假一赔三”赔付的仅仅是商品或服务的价款,并不是三倍的损失。

14、鞋子买回来15天内,如果出现上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修理。更换时,经营者应免费为消费者掉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如无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又不愿意掉换其他产品的,经营者应按消费者要求予以退货,不得收取折旧费。更换后的鞋子“三包”有效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此外,消费者如果出于鞋子质量以外的原因不满意,在购买之日起15天内也可以换货,前提是未经穿着,不损不污,不影响第二次出售。

15、(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6、另外,如果觉得客户贪婪,要想想自己平时怎么和客户沟通的,有没有拉拢过老客户的心,你了解他吗?他信任你吗?还是做一单生意,赚一单钱呢?如果你足够了解他,就会替他着想;如果他足够信任你,也不会故意刁难你,所以平时的沟通维护,在遇到客诉的时候,最能体会到它的重要性!

17、  二是在购买时,要索取发票、产品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要了解产品质量保质期,售后服务网点,昂贵商品要了解产品鉴定机构。这样,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手里有证据,心中有底气。

18、食品贮存、运输方面:《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该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9、如果金额巨大且有合同,一切以合同约定为准;

20、本文综合焦点视界,由“运去哪”编译,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21、    秦 希 燕 联 合 律 师 事 务 所   

22、法律上的知道,分为明知和应知,一般在刑法与行政法范围内使用。在民法上,往往不使用明知一词,而是以过错判别主体主观状态。但《食品安全法》兼具调控与维权的功能,具备一部分民法的功能。因此,其规定的明知,若在民法学上定义,应当是指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属于食品经营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未尽注意义务的过错责任。

23、在第二阶段,这里有2个问题。1是如何去界定到手的时间,现在的快递普遍都是违规操作,东西还没有到手,就直接系统内操作签收,所以当场验收就特别重要,当场验货有问题拒收之后,快递这个提前点的签收就失效了,该是快递的责任还是快递的责任,这样卖家就能愉快的向快递追责了。

24、如果考虑赔偿,建议分多次在订单中赔偿,保持长期合作,分摊损失成本。

25、以上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最后,伟然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要适度消费、理性消费,不要上当受骗。

26、“运去哪”(www.YunQuNa.com)可为外贸企业提供包括海运订舱、拖车、报关、仓库内装、货运保险等在内的一站式国际物流在线服务。

27、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8、除事故发生制保单外,还有索赔发生制保单,是指在承保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及提出索赔请求的时间都必须在保险期限内,这类格式保单是无法保障到“长尾巴”风险的,企业在投保时一定要审慎识别。

29、这个同学的问题,客人要求赔偿全部600KG的钱还要免费1吨的材料,是不合乎情理的。

30、但是万幸的是,因为生产企业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赔偿金、律师费等均已转嫁由保险公司承担了。

31、受害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要支付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医疗费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可以根据误工时间和被害人的收入状况确定。

32、如果情况并没有客人描述的那么严重但是还有质量问题的,基于老客人的友情上,下一个订单赠送一些给些折扣。

33、不管是什么货,如果出了品质问题,都是一件大事,都要认真诚恳的对待,多审视自己的问题,如果没有问题,我相信没有哪个客户会主动找你麻烦的。

34、  □广州国鼎大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杜戈卫律师

35、这个也太好说话了,巨额的加工费为什么赔给客户,我们是有什么很严重的错误吗?这个处理有问题啊,如果说的不清不楚就赔付了,客户肯定会步步紧逼的。

36、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37、跟客户解释理赔的过程,需要了解清楚基本的事实,如哪些有问题,清单列表,导致的影响和损失;

38、先认同客户要求理赔的事儿,安抚客户的情绪;

39、补货方面:麻烦客户把剩余的400kg寄回来,费用自己承担,或者自己叫快递去提货!重点用来研究为什么品质不好,并做出改善报告。同时,也了解了不良品率。这比坐等客户给你提供不良品率要高效真实。如果客户说不用寄回来,并配合提供你不良品比例,那说明问题没有那么严重,比如:他给1/你就提供总出货量的1/来预防未知的不良品数,同时也表达我们的歉意;

40、根据实践情况,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主张多少倍赔偿,要看具体的商品情况,毕竟消费者的诉求和实际情况直接影响到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适用于哪部法律。而当消费者要求的赔偿同时适用2种法律条款时,特殊法要优于普通法。

41、评估损失情况,是不是完全不能卖?还是降价当成低一档质量产品销售?这部分能否提供点补偿;

42、针对既定的客诉,临时措施如何补救。看客诉类型,是补配件,还是整套马桶盖板,看情况而定;

43、但是,我个人有一个建议就是,不管如何,要求从客户那边剩下的400kg材料中,随机抽出10kg-50kg的样品寄回工厂。具体数量视运费以及中国这边进口清关情况难易而定。提这个要求,我们卖家的目的无非就是从样品中查明原因,以避免真的是工厂生产、检测环节出问题了。而自己工厂都没有足够重视,从而此款材料给其它客户可能会带来质量隐患。

44、整批货打一些折扣处理(折扣力度和赔偿特定物料损失相当,或者多一点)。

45、第按照你的描述(我认为网购一个东西,送到代收点以后拿到家拆开发现有问题,然后找店家退货,是很正常的事情。为什么货物有问题要我承担快递?)这是一个什么行为呢,就是把原先应该是快递的责任,你这边把他赦免了,然后把这个责任强行按到卖家身上承担,换位思考一下,你是卖家愿意接受吗。

46、另外,买家要求一般是提供事故发生制保单的。

47、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及时投诉有利于正确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情况,特别是有关服务质量等问题尤其重要。

48、卖家越淡定,越不放弃原则,客户越不敢乱来,反而越尊重你,越觉得你们公司正规。客户若真的是规规矩矩地诚心跟你们做生意,一定会按照你的合理要求来的。这样,我相信大多数卖家也会承担相应的合理的责任。如果客户不是,把你原则摆出来,客户想拖就拖吧,至于他后续想怎样,还要不要继续做生意,letitbe!

49、(2)进货手续完备。包括审查进货企业以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等,确保食品源头的真实、安全、可靠,追索有门。

50、接下来的理赔细节,恕暂时我无法给出个人建议了。因为行业不同,这个原材料在客户的成品中所扮演的角色,加工工艺过程是客户那边人工失误还是其它因素。1吨原材料货值多少,客户目的国成品加工费多少,客户订单利润率多少?这些很多条件无法得知。如果确实有兴趣,可以私聊把上述问题阐述清楚,我可以力所能及地给出自己的建议。

51、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52、擅长领域  □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交通纠纷□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53、根据客户目前的赔偿要求:600kg的钱;客户用料产生的加工费(其实应该还有返工费,人工耗时等损失);1吨免费的料。

54、一旦发生索赔,置之不理并不是明智的选择。我们以判决发生在美国为例,尽管几乎不可能到中国执行判决,但可以在美国境内或其他有被告资产的国家申请执行。

55、  商品质量有问题,可提要求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可以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产品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56、这里我想说得更细一点。在有些案例上(不是全部案例),客户提出售后赔偿要求的时候,其实客户自己心里也没底他怎样索赔才算合理,这种情况下,他通常最开始开出的赔偿条件会偏高,以备留下后路跟供应商谈判,而且大多数时候来势汹汹,装作一副势在必得,理所当然的架势。在这个时候,如果供应商完全不反抗,那客户就会觉得,原来他的赔偿要求是合理的了,就更理所当然了。一些童鞋一看是客户的质量问题索赔,就重点只盯着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去了,就马上慌了,就觉得质量出问题了,一切都是我们卖方的错了,而不去思索与分析“理赔要求”是否合理,自己不分析就直接把案子打包汇报给公司,仅仅针对这一点,这种处理方式是不成熟,不理智的表现。

57、再说,再次加工,加工过程中有些操作我们本身肯定是不承担责任的,这个是不是因为我们原材料的品质才出的问题,这都需要搞清楚。

58、第你再次联系快递送回来之后,拿回家打开,发现盒子是损坏的。这里存在两个可能,1是运输途中各种原因损坏。2是送错地方后接收人员损坏。不管是哪种原因都应该由快递负责。

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从上文可以看出,适用假一赔十的前提条件是所属商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商品,其它非食品类商品或任何的消费服务都不适用,如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在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中选择其中一种赔偿方式。那么,食品安全法假一赔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要以哪个为准呢?消费者权益法第五十五条在最后指出“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法是一般法,食品安全法是特别法,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所以在食品安全出现问题时,以食品安全法为准,其他产品出现问题以消法为准。

60、例如,曾发生过一起判例,一个他国生产商在美国境内的准入资产就被用来强制执行对他的判决。随着美国消费者愿意跨国界去追偿索赔,生产商要避免被强制执行赔付只有一条路可走,所有的资产都放在国内,而这显然是不可行的。

61、在第二个阶段,东西到你手上了,就应该当场验货物,如有损坏,拒收并要求卖家介入。如果带回家检查,会视为确认无误,因为从到你手到你带回家这段时间有你能把控这个货物的情况,快递不会再承担这段时间内的责任,相应的卖家也不会去承担这个责任。

62、商家在店铺内张贴“假一赔十”或“假一赔n”等告示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63、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障和服务是不同的,有些保险公司在必要时只出钱,还有一些除了出钱还能出力。

64、需要赔偿:全部卖的600KG的钱,客户用这个料产生的加工费,再加1吨免费的材料,因为剩下的料他们说不用了。

65、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由此可以看出,适用二倍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经营者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二是造成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而与“假一赔三”赔偿标准不同的是,这里的“二倍赔偿”赔付的金额是指赔偿二倍损失。

66、  但是,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服务质量难如人意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关于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要维权可以参照以下五点:

67、当然,我建议跟供应商说你这个要求的目的是呼应上述解决方案是真的你们很惊讶客户反馈客户的反馈,你们公司非常重视品质,一定要分析原因出来,这款原材料不是这个客户一家在买,你们有责任对你们所有的客户负责。如果这款产品刚好又是新产品的话尤其如此。证明给客户看,你们重视这个案子是认真的,你们工厂对产品品质要求严格是认真的,而不是说好听的句话而已。当然,如果从客户提交的资料中,如果你们已经可以完全有把握分析出质量问题的具体原因的话,这个动作就没必要了。

68、实际了解情况后做方案,把你和客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69、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家对各种产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大,面临各式各样的新产品,既新奇又担心。新奇在产品的功能化与智能化,担心在产品的稳定性与安全性。现实生活中不乏看到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害,那么,在面对这些损害我们该怎么办呢?今天小编就与大家一起谈谈这个话题。

70、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1、同时,任何问题都可能客户把问题夸大化,也有可能确实问题很大。处理方式也要根据货值的多少看解决方法。如果货值大是大公司可以组织第三方验证问题和检验,最后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也可以派人过去调研然后解决方法。或者赔偿百分几,再补多少货给客户。或者赔偿百分几的货,看公司的处理方式。有些公司喜欢赔货有些公司喜欢赔钱。这些都基于客户还在合作阶段。如果没有再合作了。我想公司也不会赔任何东西。

72、如果客户按照要求给出相关证据了。这个时候,就可以把整个案子,包括客户提交的证据以及客户理赔要求上报给公司了。当然,在上报公司的同时,能当面跟领导探讨整个案子,以及个人建议的具体解决方案就最好,然后让公司决策。因为,毕竟,客户是业务员亲自在跟进,很多时候,没有任何其它人比业务员更了解自己的客户。

73、根据新规定,凡50元以上(含50元)100元以下的产品包修期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300元以下的产品包修期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产品包修期为120天。包修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三包”期内承担包修责任的,鞋类产地如果在省内,经营者应当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修复;产地如果在省外,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修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7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75、展会季即将到来,选择展会前,你必须思考这些问题!

76、“讨价还价”这个词,在国际贸易中,不少人认为只会在售前才会觉得是必要的,比如说价格谈判,付款条件谈判。其实,在售后理赔方面面,并不全是只要客户的要求就是理所当然的,经常也需要讨价还价的,经常也需要谈判技巧的。外贸业务员自主要有这种意识很重要,应该是非常重要!

77、背景信息中,已经同意赔付600KG材料的加工费,那就是说确实出问题了,这么快答应做出赔偿,也许之前就有过类似案例,有一定质量问题的概率?

78、《持续拥堵两个月之后,终于有船公司宣布这个北美大港恢复正常!》

79、这个案例中我分析客户依然还在生气,理由:客户不配合提供不良品率。提出有些超合理的赔偿。所以,我建议,首先稳定客户情绪,重点传达我们有决心和诚意解决客户的问题。

80、《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8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82、值得注意的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83、  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